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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光县工业促进局机关考勤制度

  为创建文明机关,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。   

  一、考勤:   

  1 、考勤范围:机关全体在职工作人员。

  2 、考勤内容:出勤情况、休假、请假情况及迟到早退情况。   

  3 、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,按时上下班,认真履行职责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或缺勤。  

  4 、考勤人员必须自己签到,不得请人代替。

  5 、工作人员外出开会、办事或因公出差等,应事先向领导报告审批并通知办公室。

  6 、工作人员遇有病、事假要及时请假,请假要有请假条报办公室留存。病、事假的审批权限为 :

  科员:一天内有科长审批,三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,三天以上由局长审批。

  股级干部:三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,三天以上由局长审批。   

  局级干部:请假、出差,报请局长审批。

  7 、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迟到、早退情况进行抽查,并做好记录。

  8 、每月由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,并公布考勤结果。

  二、奖惩:

  1 、工作人员凡考勤符合要求,出满勤的,可按规定兑现每月的全勤奖。未按规定考勤登记者按旷工处理。

  2 、凡超过上班时间 15 分钟视为迟到。一天内迟到或早退 1 小时以上者,按请事假半天处理。

  3 、一个月内累计迟到,早退超过 8 次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一天,扣发当月全勤奖,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。

  4 、一年内累计迟到超过 30 次以上的或无故旷工 5 天的,扣发年度全勤奖,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。


      电子信箱:dggcj@126.com联系电话:0317-7721103